7月1日起,扬州市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新政正式实施,符合条件的参保孕产妇将享受“零自付”待遇,进一步减轻孕产妇家庭的经济负担。记者走访扬州市妇女儿童医院,实地了解政策落地情况。
7月16日上午,在市妇女儿童医院产科病房,产妇梁女士一家正在办理出院手续。医院财务处工作人员刘晓慧推着移动结算设备来到病房,为梁女士提供贴心的一站式“床边结算”服务,让产后虚弱的梁女士免去了往返奔波之苦。“这是发票清单,总费用是9300多元,财政补助和报销之后,自付了1309元。”
“以为只能报一半左右,没想到能报这么多。 ”梁女士的丈夫邹先生介绍,妻子这次是二胎剖宫产,住院时候预交了3000元,没想到出院结算还退了1000多元。
刘晓慧介绍,梁女士实际享受的8046元减免包含医保报销6000多元和财政补助1800多元两部分。同一天出院的任女士,同样收到了这份意外惊喜。“我就觉得实付在一万以内,现在实付是2600多,挺好,挺惊喜的。”任女士说,自己分娩前在医院保胎住院20多天,总费用14793元,但通过报销和补贴后,实际支付仅2600多元。
展开剩余68%扬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医保处负责人曹翠介绍,新政实施之后,孕产妇在分娩以及住院分娩期间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、合并症发生的目录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,经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支付后,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,并在出院结算即时享受。“以前我们的孕产妇的分娩是由基本医疗保险的生育保险进行支付,职工是按比例进行80%进行报销,居民医保是按比例60%进行报销,7月1号之后新的政策开始实施,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报销之后,由财政对我们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自费部分进行全额的补助。”
据统计,新政实施半月来,已有近百名孕产妇在扬州市妇女儿童医院享受此项补贴。需要提醒的是,对于异地住院分娩的孕产妇,需回参保地办理手工(零星)报销的,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将个人自付部分的补助发放给孕产妇本人。目录范围外自费费用仍由个人承担。“只要目录范围内的,都是零自付。但是,需要提醒的是,一些特殊的套间病房、目录范围外的一些药品、耗材和服务,不属于补助范围。”曹翠介绍。
扬州市妇女儿童医院
扬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拥有专业的妇产科团队和新生儿科专家,他们将为孕产妇提供个性化的诊疗方案和贴心的护理服务。在这里,孕产妇将得到从孕期到产后的全程关怀,医护人员将以精湛的医术和温暖的关怀,为每一位孕产妇保驾护航,让分娩过程变得更加安心、舒适。
来源丨扬州广电“扬帆”手机频道
编辑丨陈文珺
发布于:江苏省